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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天水日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蔚军平】甘谷县公安局日前联合甘谷县林业和草原局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并将其顺利放归大自然。
近日,甘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在大像山镇水上公园发现了一只野生动物。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启动野生动物救助应急预案,联系甘谷县林业和草原局前往配合处置。
民警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了仔细辨认,确认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为雕鸮(猫头鹰)。通过现场检查,这只雕鸮身体状况良好,无外伤,活动情况也良好,具有野外生存能力,符合放生条件。于是,民警将其带至野外放归大自然。